合法登記營業

您參加的自由潛水工作室有核保投保水域遊憩活動責任險嗎?

根據政府法規規定,帶客潛水業者需要為遊客投保水域遊憩活動責任險,否則就是違法攬客、違法帶客潛水,您將會面臨求償無門的狀況,也代表此自由潛水工作室沒有合法登記註冊公司行號,若發生意外或糾紛隨時可以關閉粉專換個住所就可以讓您找不到人!

【他說有幫您保險,但您不可不知的事情

政府規定此保險的用意就是希望保障遊客,無論遊客是否有責任,都可以獲得理賠

此與個人投保的海域活動綜合險全然不同,坊間自由潛水工作室時常用個人海域活動險、或是廉價便宜的旅平險來混淆視聽,個人海域活動綜合險需要您自行去跑申請,就算是教練幫你保,但若出事了還需要您(或家屬)自行去申請理賠,保險公司須要去跑流程、找肇責調查後、您提供收據後才能進入理賠程序。

【遵循政府機關規定】

配合112年2月 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10條 修正,規定水域遊憩活動業者須強制投保「責任保險」每一個人體傷責任之保險金額300萬元,其中250萬無過失責任理賠基礎。

本潛水中心合法經營,在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第2項規定,經商業登記或稅則登記之行號、機關若從事以下三類業者須強制投保「責任保險」,分別如下:

       1. 帶客從事水域遊憩活動

       2. 提供場地供遊客從事水域遊憩活動

       3. 提供器材供遊客從事水域遊憩活動